我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
为积极构建分工合理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,根据国家七部委印发的《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》和省、市文件精神,我县结合实际,制定《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明确家庭医生服务形式和内容,通过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,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其签约服务协议,并根据协议约定为签约居民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。个性化签约服务主要针对签约居民的个人需求,开展健康评估、转诊预约、康复指导、家庭病床、家庭护理、中医“治未病”、远程健康监测等个性化服务。县、镇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。签约服务期限一般为一年,一年期满后,签约居民可以根据服务满意度选择退出或续约。
签约服务费实行预付制,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,根据签约服务包类型收取签约服务费,由医保基金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分担。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,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从度,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利用效率,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向健康管理转型,不断夯实“保基本、强基层、建机制”工作基础,加快建立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,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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